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有效预防安全生产违反犯罪行为,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守护企业安全生产红线,3月29日,陕西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与崔家沟能源有限公司、实业公司举行了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
会上,检察官讲解了“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制发背景及主要内容,结合典型事故案例,以案说法进行宣讲。同时,深入了解崔家沟能源有限公司和托管单位安全生产特点及发展态势。双方就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共享、共筑安全生产网格化防控体系等相关工作达成共识。
检察机关指出,“八号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判后制发的关于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分析了企业安全生产中的漏洞和短板,更为加强督导监管开出了良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此举有利于督促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抓早抓小抓苗头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破解安全生产执法困境,解决安全监管职能交叉、边界不清、监管缺位不到位的问题,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引导企业结合自身特点构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一个重要文件。
崔家沟能源公司表示,要紧紧围绕“八号检察建议”依法履职,以公司发展目标为导向,紧扣“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控制成本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和“标准化立矿、精细化管矿、科技化兴矿”的工作主线,以“绣花”的精神,做真功夫、细功夫,在各系统、各环节、各区域、各岗位全面发力,层层梳理,不留责任空档,实现网格化管理。
会议达成四点共识,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形成管理责任层层传导,始终以高压态势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尽职免责、失职问责工作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两个至上”,强化“两个根本”,将安全工作抓在日常,落实在具体行动上,在精细化、科技化、智能化上持续发力,做到环节全梳理、工序全规范、过程全监督、岗位全达标、操作全流程、风险全管控。三是加强协同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沟通,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四是紧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对照《井工煤矿安全自检表》15项221项常态化开展自查自改,及时动态更新“两个清单”,突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清零,定期开展统筹协调、巡查督导等推进工作,做到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力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胡旭 董省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