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建立健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机制,探索开展“每月四日”固定日活动制度,推动党内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把从严治党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让政治规矩、政治纪律和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在经常、践行在日常。
突出规范,推动流程固化。实施“四定”,做到行有规范、做有标准。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集宁区将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五规定为“主题党日”,各基层支部要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五各自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将每月的第二个星期五规定为“中心组学习日”,采用必学内容+自选内容的形式确定主题进行学习;将每月第三个星期五规定为“三会日”,要求每月在“三会日”召开一次支部委员(扩大)会、党小组(扩大)会,每季度在“三会日”时间召开一次支部党员(扩大)大会。将每月的第四个星期五规定为“党课日”,按照规定动作+自选动作的方式上好党课力求实效。“每月四日”以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为出发点,以规定选题和自主创新相结合,让组织生活有保障,让党员教育有成果。
突出多彩,推动内容深化。第一日“主题党日”严格落实“6+”任务,规定动作“6”包括奏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交纳党费、学党规党史党情以及区委组织部下达的主题内容。自选“+”主要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及各自急需解决的问题可以有针对性的加文明城市创建、营商环境优化、民主议事等。第二日“中心组学习日”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党章党规、党史新中国史等重要内容,以学习研讨、专题讲座、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形式,制定学习计划,按时高效推动实施。第三日“三会日”,即支部党员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除了安排学习外,还通过参观学习、主题党课、专题研讨、议事决策等形式开展。 第四日“党课日”围绕党史、新中国史、党章党规、中心工作和党员思想工作实际、回应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等内容,采用课堂讲授、座谈讨论、典型报告等形式,上好党课力求实效。
突出实效,推动阵地实化。着力打造党员教育基地,推动“每月四日”落地落实。依托各级党校、乡村夜校和集宁战役纪念馆等丰富红色文化资源,打造党性教育基地,使其成为各级党员干部加强自身政治修养,提高政治理论素质的重要阵地,学习优良作风、陶冶革命情操的重要课堂。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资源阵地,引导广大党员深入社会实践,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推动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服务发展。运用好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以案为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增强自律意识和宗旨意识,使其成为锻炼党员党性、净化党员心灵的重要阵地。
突出经常,推动制度细化。将“每月四日”开展情况列为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的重要内容,落实抓书记、书记抓工作机制。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以上率下推动工作落实。健全完善党员常态管理机制,落实党费收缴、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离退休党员发挥作用等制度,实现管理服务全覆盖。健全在职党员干部和离退休党员干部进社区报到、党员承诺践诺等制度,推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完善民主评议党员机制,通过线上平台量化党员参加“每月四日”的情况,并将参加情况纳入党员民主评议范围,作为评先选优、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健全完善明察暗访机制,建立由组织部牵头派出督导组采取随机抽查调阅党建档案的方式,实时掌握各基层党组织“每月四日”开展情况并反馈评价结果,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委组织部 王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