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发布,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指明了方向。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积极培育本土人才,吸引人才回乡创业,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推进“适用性”人才计划。一是推进“本土人才培养计划”。从农村中的致富能手、外出返乡农民、退伍军人、退休领导干部以及乡村教师等群体中充分挖掘、组建起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组织乡土人才进党校培训、评选先进典型,大力培养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田秀才”、“土专家”。二是推进“本土域外人才援乡计划”。通过登门拜访、电话联系、座谈联谊等方式,定期开展“域外人才恳谈会”和“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等活动,通报家乡发展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吸纳外地资源,共商家乡发展大计。对愿意回乡创业投资和回村任职的,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三是推进“大学生招引计划”。统筹建立乡镇籍高校大学生信息库和就业联络站,动态掌握大学生信息,通过选调生考录、“乡编村用”、专项招聘等多种形式,招录一批有意愿、有能力、有感情的大学生回村任职,在就业政策等方面给予优惠,激发在外大学生回乡热情,让大学生进得来;开辟创业就业“绿色通道”,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支持,为回流大学生创业就业保驾护航,让大学生留得下。四是推进“能人兴业计划”。结合推进乡土人才培养计划,发现能人、培养能人、扶持能人,强化对能人队伍的基础要素保障,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和资金支持,最大限度促成能人项目落地投用,让农户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走,在能人带领下走共同致富的道路。
建立“前瞻性”留人机制。一是建立待遇留人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实际,建立村干部待遇增长机制。探索建立村干部“基础报酬+绩效报酬+奖励报酬”的岗位报酬结构工资制,从年度村集体经济纯收入部分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奖金,用于提高村干部的待遇报酬。落实正常离任村“两委”正职的生活补贴制度。参照集宁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办法,加大“农村网格员”招考力度。二是建立情感留人机制。以乡情为纽带,号召和发动外出人才回村任职、回乡创业。建立健全区、乡(镇)、村三级人才结对联系服务制度,定期了解人才生活情况,交换工作意见,及时协调解决困难。探索建立帮扶基金,用于解决回村人才在生产生活上或者其他方面遇到的困难。三是建立兴业创业留人机制。制定返乡创业兴业优惠政策,给予返乡人才项目和资金支持,从融资贷款、税收优惠、用地用电、配套设施建设等多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政策倾斜。加强创业兴业指导服务和“互联网+创业”等专业培训,为人才创业兴业提供有效的帮助。对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方面成绩显著的,通过收益占股分红或按比例提取村集体经济纯利润等方式给予奖补,让优秀人才“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四是建立工作环境留人机制。持续改善乡村生产生活环境,整顿村容村貌、加强卫生整治。改善回引干部的住宿条件,实施“三个一(一间厨房、一间宿舍、一间餐厅)工程”,解决回村吃饭难、住宿难等问题,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丰富文化生活,缩小城乡生活差距,让回村人才安心工作、安心生活。
抓好“基础性”人才工作。一是规划先行。围绕五大重点培育主体,即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和农业农村科技人才,制定相对稳定的长期人才发展规划,从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对人才队伍建设谋篇布局,保障人才队伍建设持续稳定。二是人才建库。出台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办法,对各类农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土专家”“田秀才”、种养殖能手、能工巧匠等人才情况登记造册,分类管理。开发信息人才管理系统,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等管理农村人才,建立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动态更新,对农村实用人才进行精准科学管理。三是乡编村用。探索人才“区引乡编村用”和“岗编适度分离”制度,整合空闲编制进行单列管理、统筹使用。通过直接引进、公开招聘等办法,以“给身份、给待遇、给位置、给空间”的优惠条件引进人才。四是专职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振兴专职工作人员”,研究出台“乡村振兴专员考核管理办法”,将乡村振兴专员纳入村“两委”干部队伍管理和全区干部人才库,建立聘用合同制、任期承诺制、目标责任制等制度,鼓励乡村振兴专员通过换届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推动村干部队伍专业化专职化建设,激励乡村振兴专员履职尽责。五是项目储备。通过建立项目储备库,储备一批高质量的村集体经济项目,由项目吸引和带动人才回村发展创业,实现专业人才和项目的精准对接,助力产业发展。(集宁区委组织部 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