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测评,结合评星定级、积分管理等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评价,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提高民主评议的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
“两查”,全面了解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前,对党员违法违纪、信访举报等两个方面进行全方位核查,多层次、多角度地了解党员道德水准、廉洁表现和综合素质,作为民主评议重要参考依据。
“两评”,科学评价党员。党员在个人对照检查基础上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给出自我评价意见。同时,党员采取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结合“最强党支部”建设提质升级,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等进行评议。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要提出有针对性的观点意见,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两反馈”,从严管理党员。党员测评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民主测评结果要作为评优评先、推荐遴选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馈,并建立党员管理联动机制。(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委组织部 龚晓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