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坚持从严治党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做到示范引领,问题整改,党风廉政建设三到位,全面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示范引领责任落实到位。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全县“四大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县处级领导干部引领10个乡镇,在村、社区、机关、企业各联系一个基层党建联系点,始终坚持做到领导有力、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的党建运行工作机制。换届后,县乡以及县直单位党委及时调整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推动党的建设各项要求在基层落地见效。
二是对标问题清单整改到位。对照中央第八巡视组对内蒙古开展常规巡视反馈加强党的全面领导4个方面的5个问题,县委第一时间召开整改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县委书记牵头、各常委配合、相关部门负责的专项整改组,认真制定整改台账,明确完成时限,逐一对号入座,共制定34条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是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到位。制定了“两个责任”清单和政治监督台账,从5个方面细化了79条监督内容,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扎实推进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制定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监督工作清单》《监督工作台账》《移交问题线索领导包案机制》等3项制度,并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同时,深入开展供销系统、草原林地、粮食购销领域、公共收费停车场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委组织部 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