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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枫桥经验”,争做人民满意公仆

2023-11-10 10:11:05 | 来源: 沧州渤海新区党工委黄骅市委组织部

11月6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60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大力推广“枫桥经验”20周年。实践充分证明“枫桥经验”不仅化解了众多家长里短的小问题,同时也在解决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深层次“大矛盾”时,发挥了积极作用。广大青年干部要不断践行“枫桥经验”,争做人民满意公仆,走好新时代的赶考路。

践行“枫桥经验”,关键事上挺身而出,争做人民满意的公仆。我们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党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无论是脱贫攻坚还是疫情防控,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就有党员干部的身影,制定相应方案,冲在一线去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作为人民的公仆,我们要发扬“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从关键小事做起,谋划推进,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相信党、拥护党、跟党走,争做人民满意的公仆。

践行“枫桥经验”,危难事上冲锋在前,争做人民满意的公仆。无论是山洪抢险还是抗震救灾,党员干部要冲在前,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大局稳定,让人民群众感到有依靠。要始终站在人民群众得立场去想问题、做决策,保障民生民本,促进利益认同。要身先士卒,与人民群众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确保各项工作都能够让人民满意,造福人民群众。任何群众事情都要勇于挺身而出,强化责任意识,强化担当意识,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争做人民满意的公仆。

践行“枫桥经验”,平常事上履职尽责,争做人民满意的公仆。广大党员干部在开展工作是要听取群众的意见,能够充分与群众产生“共情”,尽全力去解决他们的问题。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把服务群众、关心群众的事干在日常,抓在经常,正确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干好事。同时在制定政策时,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充分考虑基层实际,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注重实事求是。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公开等方式,让群众明晰。要真正做到履职尽责,勇挑重担,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用心用情地完成工作,争做人民满意的公仆。(宋凌宇)

责任编辑: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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