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指出,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组织部门要在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结果上“以小见大”,助干部“凝魂活血壮骨”,真正做优秀专业化干部的“摇篮”。
以“小切口”讲透“大道理”。干部教育培训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最突出的位置,并将其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首课、主课、必修课。同时,要紧紧围绕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事项,科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要始终把提高政治觉悟、政治能力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突出政治训练、政治历练,通过强化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夯实理论根基,不断提高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
以“小创新”催生“大效能”。干部教育培训要聚焦党员干部专业知识储备不足、阅历不深、能力不强等现状,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调查研究、走访座谈、日常了解等形式,深入了解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需求,精心设置“对味”的培训课程,变“组织配餐”为“干部点餐”,让干部在教育培训中“解渴”“补脑”。要合理利用掌握培训需要的第一手资料,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需求库,实行干部教育的普遍要求与具体培训、发展形势相结合的方式,紧扣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等内容,综合采用案例式、研讨式、体验式等互动教学方式,着力增强培训效果,确保学有所得、学有所长。
以“小舞台”实现“大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不能只停留在“学”上,更要体现在“用”上。要建立干部培训档案,将干部培训量化结果纳入干部人事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察、年度考核时开展述学、评学、谈学、考学工作,强化跟踪督学,进一步提升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效性。要完善健全党员干部基层任职锻炼制度,将参与学习培训的干部,有计划地安排到基层单位或一线挂职锻炼,检验他们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层治理等重要岗位的现实表现、精神状态、应对措施及处置效果等,推动党员干部在多岗位、跨行业的工作实践中提高处事应变力、准确高效的执行力和攻坚克难的操作力,真正让干部教育培训务实管用。(佟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