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进一步为领导干部“能下”提供法规制度支撑,畅通机制渠道。
能上能下方能激活“一江春水”。《规定》是科学治吏“升级版”、担当作为“方向标”、制度机制“关键点”,要坚持“用好”、“立起”、“健全”,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活力热情,让源头活水竞相奔涌,让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成为干部队伍的坚定追求。
从“严”的基调解读《规定》,用好科学治吏“升级版”。“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意思是说,治国最重要的事,只在于用人妥当,如果使用的不是人才,则必然难以使国家得到治理。印发《规定》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治吏的进一步深化,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重要举措。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方针,就是强调选干部、用人才既要重品德,也不能忽视才干。有才无德会坏事,有德无才会误事,有德有才方能干成事。印发《规定》为解决“德才不匹”的问题提供了遵循,让庸者下之有理、劣者汰之有据,是从严治吏的“版本升级”。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扛起为党选干部、育干部、管干部、用干部的政治责任,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机制,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使干部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保障。
从“下”的渠道解读《规定》,立起担当作为“方向标”。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干部最大的激励是正确用人导向,用好一个人能激励一大片。”反之,如果用不好一个人或用错一个人则会产生“负激励”的效果、有损于党的事业。及时叫停则提振信心,及时止损则有益事业。推动干部能下是解决“用不好”“没用对”等问题的有效手段。与试行版相比,《规定》将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情形”的细化和延伸体现出更严、更具体、更具可操作性的特点,下的“渠道”更宽、更多、更畅通,体现出党中央向做样子、混日子、要位子的“官油子”开刀、推动干部能上能下的决心定力。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规定》,用好《规定》这个强大“武器”,坚决让不讲规矩者、违纪违法者、消极干事者、群众不满者“下”,让对党忠诚、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者“上”,树立选人用人的鲜明“方向标”,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热情激情。
从“常”角度解读《规定》,健全制度机制“关键点”。印发《规定》是对干部选育管用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是畅通干部能上能下的中间段、关键点,也是我们党推动依法选人用人管人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规定》推开去,强化“常”的法规制度完善和执行,把选育管用干部工作做在平时经常、做实做细做好。要坚持综合视角选干部,采取随机调研、蹲点调研、专项调研、综合调研等方式考察识别干部,将真正讲忠诚、敢担当、有实绩的干部选出来;要提升本领育干部,通过优化培训内容、精选培训对象、提升师资水平等提高干部素质能力;要强化激励约束管干部,既要爱得真,也要管到位;要人岗相宜用干部,根据性格特点、工作经历、特长短板,把最合适的人放在最合适的岗位上,持续优化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切实扛起干部队伍建设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工作责任,做到勇于负责、敢于负责、善于负责、真能负责,推动《规定》在常态化制度执行中全面贯彻落实。(彭从刚 柳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