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对村级组织明晰事务权责、精简挂牌、规范工作证明等作出具体要求,力在进一步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水平。村级组织作为基层组织的“基本单元”,各项改革的落脚点,是汇入江河大海的涓涓细流,要落实好《意见》就要找准病灶、对症下药,打出摸排清理、整顿规范、信息下沉“组合拳”,为村级事务“瘦身”,让村干部轻装上阵。
摸排调研,找准问题症结。治大国如烹小鲜,基层一线往往最能体现治理效能。村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村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只有村级组织保持良好运转,乡村治理的水平才能提升。只有拿出实招减轻“有形负担”、化解“无形压力”,才能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活力。村级组织承担行政事务多、检查评比多等问题依旧存在。为基层减负,减的是不必要的负担,过度留痕、重复的督察检查和考核评比,都是形式主义的病症,要往“深”里减,“实”里减,就必须瞄准村级事务过度下沉顽疾,从严从实开展双向定点摸排调研。对村干部反映强烈的问题梳理症结,让一个个具体问题浮出水面,带动村级减负。
资源下沉,坚持权责平衡。农村作为基层治理末梢,村党组织无形中对上承接了各种超出职责范围的任务事项。县级职能部门把具体工作落实到乡镇,而乡镇又将责任分解到村级,但协调支撑工作有时不到位,村级具体落实上出现“责大权小”问题。村级组织是各种任务项目的一线实施者、是各种社会矛盾冲突的最前沿,这让基层干部普遍感到“无能为力”的体制性根源,也只有认清其体制性根源,才能够推进制度性解决之道。要通过法治化、制度化改革,明确村级组织的职权,制定清晰、科学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基层组织“有多大的责任,就有多大的权力”。
轻装上阵,摒弃形式主义。习近平总书记说:“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如果任由形式主义风气发展蔓延,乃至以新动向、新表现卷土重来,党的事业、发展的进程受到的损失将难以估量。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如果总在形式主义上打转,必然会陷入一种怪圈,明明很简单的一件事,走过无数的程序、浪费诸多时间,最后结果却徒劳无功。要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必须落实好各级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纪委监委要履行监督责任,对“走过场”“做虚功”等行为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问责。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发挥好“头雁效应”,带动形成“唯实、务实、落实”的工作作风。惟其如此,我们谋发展、作决策、抓落实才会更加贴近实际,得到群众拥护,也才能真正让基层干部从“形式主义”中解脱出来。(青海省中共天峻县委组织部 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