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党和国家发展中及其重要的一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的第二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是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工作的重要一年。为了完成中央、自治区的目标要求,不能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而基层组织建设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很强的工作,不能一蹴而就,贵在久久为功。要抓好关键环节,推动基层组织建设顺利开展,构筑起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要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坚持选优配强党支部成员。持续实施“优秀人才回村任职行动”,巩固拓展“一村两名大学生”建设成果。采取上级选派、跟踪培养、群众推荐等方式,选拔党性强、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党员进支部班子。要选拔党性意识强、工作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党员担任支部书记,并加强对拟任支部书记人选的考核,对其个人基本情况、理论水平、任职方向和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评价,把好任职入口关。要有效开展教育培训。针对当前基层党支部成员普遍存在对党建工作认识不高、职责不清、方法不多的情况,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和集中轮训制度,帮助他们掌握工作方法、增强履职本领。要强化责任担当。通过建立党建工作承诺践诺、目标考核、述职评议等机制,引导支部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建设支部的“主业”意识。把党支部打造成为作风优良、为民服务的“堡垒”,把支部班子成员培养成具备政治意识的骨干。党支部每年要组织1次党章专题学习交流活动。,为基层党组织书记压担子,督促其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里、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严把发展党员政治关,加大重点领域发展党员力度。扎实开展农村违规违纪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回头看”,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分领域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做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党员管理渠道。从机制上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坚持把群众监督、组织管理和党员自我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定期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党员活动,依靠群众管理监督党员。党支部要通过党内谈心交心,定期了解并分析研判支部所属党员的思想、工作和作风情况,用组织的力量约束党员的思想和行为。做好“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工作,支部班子成员要摆正自己在党内的位置,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参加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
三要强化工作督导。各基层党委、党组应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参照《规定》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党建工作,坚持做到每月召开1次党委(党组)会议,每季度开展1次调研督导和检查指导,每半年开展1次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检查,对所属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党支部建设责任情况进行1次书面评议,及时督促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每年对基层党支部进行1次综合检查,做好最强党支部创建工作。上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把对基层党组织的帮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搞好顶层设计。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指导、服务和督促作用,加强调查研究,牵头组织落实帮建措施,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检查督导。要落实帮建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探索建立机关单位与基层党组织结对帮建制度,将领导干部帮建成效纳入绩效考核,切实强化帮建责任,提高帮建效果。(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委员会组织部 王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