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不敢用、不会用的难题,不断探索高效使用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方法,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力,让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用”起来、“活”起来。提高农村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对于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使用和管理应把握好一下几点:
一是明确使用范围。实行村财镇管,村集体所有权不变,财务支出的决策权不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主要用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转经费及生产经营成本(含管理人员报酬)、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积累资金、公益金、全体村民分红和村集体成员发展村集体经济奖励基金等方面,但不得用于偿还乡村债务、建设楼堂馆所、开支接待费等。
二是明确审批程序。村集体经济资金使用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原则,严格执行开支审批权限制度,坚持先审批,后开支。村集体投资项目资金,必须经村负责人提出使用项目使用方案,经村民合作社社员大会或者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同意后,报村“两委”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实施。需要使用公益金的公益性项目,由管辖该生产小组的村委委员提出使用申请,经村民合作社社员大会或者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同意后,报村“两委”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实施。按生产经营性开支和非生产经营性开支两大类,在资金额度审批程序上也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是明确资金监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财务监督的主要形式是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和审计监督。各村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代理记账服务机构,代理村集体公司财务会计业务。村民合作社及其兴办的企业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5名以上村民合作社社员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内容,除涉及到商业机密以外,应当及时单独进行公开。涉及村民合作社及其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开。乡镇纪委、财政所将定期组织抽查,确保村集体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龙小存 贵州省锦屏县河口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