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的进步,既根植于物质基础,也取决于精神品质。与“现实家园”相比,“精神家园”承载着智慧和力量,寄托着人们对未来的希望,凝聚着社会发展的共识,但今日中国,经济发展使精神传统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瓦解着道德底线,侵蚀着信仰红线,在这个转型期的过程中,要重塑精神高地,共筑美好家园,正能量急需凝聚集结,而这其中,社会信任的重塑首当其冲。
要顺应民意取向,画美丽中国同心圆。“民为邦本,本固邦宁。”重建社会信任,关系着我们的人民能够获得安定祥和,关乎着我们的国家能否拥有持久活力,更关涉着我们的名族能否赢得世界尊重。没有信任,何谈人的和谐,何谈国的崛起。但是我们的社会信任已经亮起“红灯”,“罗一笑”事件令人悲痛震惊,问题食品使得人人自危,假乞丐遍地,黑作坊横行,当诚信、善良、安全感成为稀缺资源,今天的国人便从“信任贫困”的旁观者一步步沦为“信任贫困”的受害者,“人心不古”的时代让亿万人民发出了迫切的呼声。因而,这不但要求我们听民声、察民情、晓民意,更要求我们要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但要鲜明人民的底色,贯彻为民的情怀,更要坚持对接民心所向,顺应民意所盼,坚持民情所往,使人民群众有更广泛、更直接的获得感,才能安顿民众惶恐的灵魂,以民意为取向指引,重构信任体系,重绘和谐的图景。
要强化法治建设,筑美丽中国警戒线。“从善如登,从恶如崩。”恶意不会引导善意,相反还会围剿善意,让善良的人行善被嘲讽,让善意的行为传递被阻断。门前积雪扫还是不扫,路有拾遗交还是不交,不断拷问着社会的“内心”,指责“路人”,攻击“楷模”,无端猜忌和怀疑似乎成为当下的一个普遍习惯。这不仅冷漠了人心,更助长了歪风,不利于培养个人的素养,更不利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而信任的重塑不能只靠道德涵养,更需要律法的约束。一方面,需要我们强化立法。建立健全重构社会信任的法律体系,释放法治善意,用法的权威保护“善人”,弘扬善行,让社会更有人情味,更为人性化,让“好人”在挺身而出的时刻没有后顾之忧;另一方面,需要我们深化治理。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用机制的创新推进社会信任的重塑,让失信失誉者不能为、不敢为,再也不想为。让法律为社会信任披荆斩棘,还美丽中国一片清透的蓝天。
“历史道路,不全是坦平的,有时走到艰难险阻的境界,这是全靠雄健的精神才能够冲过去的。”激发正能量,凝聚亿万人,重塑造社会信任,须彰显人民的底色,须凸显法治的本色,民意的洪流终将激污扬清,法律的正气必能惩恶扬善,让精神的力量助和谐中国行稳致远,让信任的光芒照亮美丽中国的康庄大道。(福建省漳平市灵地乡 陈爱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