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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数字经济时代检察工作的“+”法

2021-10-27 16:33:42 | 来源: 中廉在线

当今社会,受益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方式不断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高屋建瓴、把握大势对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做出战略部署。聚力新阶段,开启新征程。数字经济时代,检察机关要顺应数字文明浪潮,与数字技术主动融入、相向而行,做好数字经济时代检察工作的“+”法。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筑牢数字安全屏障。随着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网络技术应用越深入,相伴而生的网络安全问题也愈发严峻。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要规范数字经济发展,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因此,检察机关要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深刻认识网络安全面临的新形势,不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整治打击力度。要加强协同共治,结合司法办案,推动数字经济治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完善,有力维护网络空间安全,保障人们的数字权益。

依托数字技术,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检察机关肩负服务保障“中国之治”的重要职责,要主动适应新发展需要,积极落实新发展理念,努力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要善于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大力加强网上检察服务大厅、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更便捷地了解、监督检察工作。

在学上作文章,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数字技术已经融入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每个检察人员都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主动学习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正如总书记所强调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数字经济思维能力和专业素质,增强发展数字经济本领,推动数字经济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增强利用数字技术推进各项工作的本领,不断提升数字素养和数字治理水平。

新时代,新挑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做好数字经济时代检察工作的“+”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将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 陈凯婷)

责任编辑:王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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