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学习 > 文选 > 正文

基层应“四举措”兜牢民生底线,为民办 实事

2021-08-04 15:35:52 | 来源: 中廉在线

为切实做好特困供养对象救助工作,织密特困供养对象服务网,不断提高特困供养对象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基层执政单位应在现有社会救助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托底救助工作机制,以“四举措”措施兜牢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底线,有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强化对象精准监测。按照脱贫攻坚过渡期的总体要求,组织村支“两委”、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工作理念,成立工作组,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任组长、驻村干部任队员,每周入户走访特困供养对象并询问生活近况,建立乡镇贫困困难群众数据库,加强对低收入群体、脱贫监测户、贫困边缘户等重点对象的监测,实时动态监测。

强化对象及时保障。经常性组织乡镇卫生院医生、村卫生室等专业人员入户对特困供养人员进行失能半失能评估,同时推进保障政策向孤老病残等特殊群体覆盖。符合列入失能半失能的对象及时纳入护理,及时安排一对一护理人员贴身照料,并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护理能力考核,保证护理水平符合要求,确保群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在哪遇到困难,都能及时得到保障。

强化对象动态管理。坚持“应救尽救、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加强特困供养对象动态监管,定期对辖区内特困供养对象进行排查,对死亡人员及时登记退出,将符合纳入条件的新增特困供养对象全部纳入到救助范围,坚决杜绝多发、漏发、乱发现象,确保特困供养金落到实处。

强化提供就近服务。村委会设立“幸福院”,村党支部书记任院长,村委主任任副院长,其余村干、驻村干部担任成员,全权负责“幸福院”各项工作。“幸福院”提供膳食、娱乐、护理服务以及为行动不便的特困对象购置生活物品、办理业务等暖心服务,切实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打通了特困供养人员救助的“最后一公里”。(贵州省黎平县德化乡人民政府 吴相宏)

责任编辑:万海男
手机版
毕业论文网
相关阅读
点击排行
编辑推荐
精彩图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 手机版
本站所刊登的视频﹑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廉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值班电话: 13031055678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41149号-1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041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