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村宅基地无乡村规划、无序建设、违法占地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建设、一户多宅、圈占独门大院、超批多占、超标多建、未批先建等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行为屡屡发生。为确保农村土地利用按照上级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依法实施,有效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基层党委要多措并举全面推进乡村文明建设行动,打造美丽宜居新农村。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基层党委召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两违”重点区域工作安排,制定“两违”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职能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要成立“两违”清理巡查工作队,及时召开“两违”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以村为单位摸清底数,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推进“两违”整治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乡村要通过张贴标语、播放广播、入户讲解、线上宣传等方式,普及土地管理及 “两违” 整治工作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同时通过抓典型进行惩治教育等方式,为“两违”整治工作营造氛围,形成高压态势。大力宣传开展“两违”整治行动,要求村民要建设先申请,做到合法建设、文明建设,提高群众对违章建设属违法行为的认识,确保彻底遏制“两违”增量,逐步消除“两违”存量。
三是加强巡查惩治。“两违”整治巡查工作队要联合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网格员共同开展巡查整治工作。一旦发现“两违”行为,立即下达停建、拆除通知书,同时对偷建、抢建、强建等不听劝阻户实施严厉惩罚,形成“拆除一栋、遏制一批、教育一片”的氛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新增 “两违”零容忍,采取发动自行拆除违建和依法强制拆除同步推进,动员自行拆除无效的情况下,依法拆除,坚决防止形成新的增量。
四是加强督查问责。要及时成立“两违”整治工作督查小组,由纪委牵头,每周定期对各村“两违”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村如出现违法用地发现不及时、遏控整改不力等情况,基层党委、政府要采取约谈、行政处分等手段追究巡查队及相关人员责任。(贵州省黎平县洪州镇人民政府 杨秀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