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党员干部,需要重整行装再出发,以只争朝夕的忘我精神和舍我其谁的使命担当,塑“干部之魂”、“干部之身”、“干部之风”,承担起新时代赋予的责任与担当。
坚持以坚定信念,塑合格党员“干部之魂”。理想信念是鼓舞和激励人奋勇前行的不竭动力,是成就事业的重要基础,理想信念是精神上的“钙”,崇高的理想信念永远是激励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力量源泉和精神支柱。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坚定信念为基石,在风雨中坚守初心,不为名利所动,不为诱惑所扰,面对困难与挑战,要挺身而出,以无畏的勇气和顽强的毅力披荆斩棘,要在复杂多变的局势下,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明辨是非,站稳立场,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坚持以廉洁自律,铸合格党员“干部之身”。古人云:“君子为政之道,以修身为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历来也把严于自律看作做人、做事、做官的基础和根本。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一个人能否做到廉洁自律,最大的原因在于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因此,党员干部要想做到清正廉洁,首先就要做到自律,以廉洁为准则,在工作中做到公正无私,不偏不倚,确保每一个决策、每一项行动都经得起时间和人民的检验,要时刻以自律为镜,不断审视自己、完善自己,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成为道德的楷模、行为的标杆。
坚持以务实奉献,展合格党员“干部之风”。党员干部的角色至关重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理念要在日常的点点滴滴中彰显,这种奉献精神和真情体现,并不需要轰轰烈烈的壮举,而是在细微朴实的工作和生活中。广大党员干部要秉持务实之态,脚踏实地,不务空名,将每一项工作都做到极致。从群众的需求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要心怀奉献之情,舍小家为大家,将个人的利益置之度外。要用无私的奉献,诠释党员干部的高尚情怀,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爱戴和尊敬。(姜国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