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已有很长一段时间。《条例》的出台,一方面对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提出了新要求,另一方面也为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指明了方向。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再次对照《条例》要求,在我们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档案意识不强、管理不够完善、管理权限不清、归档不够规范等问题,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不但要严守过去审核人事档案标准,还要知晓最新的政策要求,切实保障在严守的标尺上更新人事档案工作,从内到外严格客观标准与程序制度,不断增强干部人事档案真实性、权威性。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条例》指出,干部人事档案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干部人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属于党和国家所有。为此,组织及人事部门必须提高自身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立足于自身岗位,将新要求融入到工作中,真正种好“责任田”,筑牢思想之堤。
严格归档标准,确保档案质量。《条例》提出,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应当严格规范档案目录建库、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存储、数据验收、数据交换、数据备份、安全管理等基本环节,保证数字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确保与纸质档案一致。为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一是要做到专人专管,应当按要求选配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作风正派的党员干部从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强化党性教育和业务培训,从严管理;二是要逐步实现档案数字化管理,按照《条例》要求以及工作实际,在现有的单一的纸质档案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数字化与纸质化的统一;三是要严把归档标准,组织及人事部门在初次收集档案资料时,就应当详细核对人员基本信息是否准确、材料是否齐全、目录录入是否规范等等,确保干部档案完整、真实。
强化结果运用,提高利用效能。《条例》指出:干部人事档案利用工作应当强化服务理念,严格利用程序,创新利用方式,提高利用效能,充分发挥档案资政作用、体现凭证价值。一是要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干部监督的有力手段,公正地、客观地评价干部;二是要充分运用结果。在日常干部工作信息利用中,如干部公务员登记和职级晋升、退休人员社保信息核查,对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年度考核情况、工资等信息要重点审核确认,保证干部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公平性和严肃性。
规范干部人事档案,强化从源头管理干部,坚持党管干部,从严抓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真正让档案活起来,让干部动起来,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和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委组织部 曹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