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从源头着手,完善管权治吏的体制机制,更加常态化、长效化地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对腐败的顽固性和危害性绝不能低估,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这是对反腐败规律的科学总结,指明了反腐败斗争的方法、路径。
从腐败产生的原因来看,主要有主观客观两个方面。主观上,主要是一些领导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出现问题,个人欲望膨胀控制不住,产生“想腐”的动机。客观上,相关制度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得力,给腐败留下滋生蔓延的土壤。
确保“不想腐”,理想信念教育是基础。基层党支部可通过大力开展党纪法规教育,使公职人员知道高压线在哪里,防止“无知无畏”的情况发生。深入开展典型示范教育、群众路线教育,引导职工群众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并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风尚。通过经常性、潜移默化式的警示教育,使职工群众绷紧廉政这根弦,像拒绝毒品一样拒绝腐败。
确保“不能腐”,要保证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要完善权力的配置和运行机制,不断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要抓好制度落实。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增强制度刚性。要强化监督,既要重视层级监督、党纪政纪监督,又要注重舆论和群众监督。要在阳光下“晒”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腐败行为无所遁形,使腐败者望而却步。
确保“不敢腐”,加大惩戒力度是关键。要对腐败行为“零容忍”,切实提高案件的查处率。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惩不贷,决不姑息。要通过加大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震慑效应”。再完善的法律也有无法穷尽的情形,再好的制度也有覆盖不到的角落,大部分的腐败行为还是要靠“严惩”来遏制,对腐败案件的严肃查办,会起到杀一儆百的震慑作用,使想腐者“不敢腐”。(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总工会 高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