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提出“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各级各地根据要求,从各级单位选派大批干部参与到乡村振兴一线,助力基层有效推动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进一步发挥好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笔者认为,应该从三个方面予以支持。
(一)科学制定政策,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制定政策时应结合实际,做好充分调研、论证,综合考虑不同地区的民族风俗、地理环境等因素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助推乡村振兴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时,对驻村工作队,各级要予以至今匹配,更好的支持驻村工作村在基层开展工作,更好的发挥专业人才、专业队伍作用,持续推动乡村振兴进程。
(二)健全考核机制,减轻基层干部负担。干部的工作都围绕考核细则开展,考核能有效检验干部工作,但当前基层繁杂的事务成为基层干部的负担,选派的驻村工作队伍也将过多的精力帮助村级解决日常事务。各级党委应健全基层干部、驻村干部考核机制,让基层干部尤其是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干部腾出更多精力,谋划基层建设,引导村民丰富精神生活,带领群众投身到乡村振兴工作中。
(三)扶持产业发展,提升基层自给能力。充分发挥选派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作用,利用好上级部门的资源优势,通过招商引资、协调项目等挖掘农村优势资源,加大产业投入,壮大集体经济,让农村“输血式”发展模式得到扭转。(贵州省镇远县青溪镇人民政府 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