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保守测算,我国每年税收流失高达千亿元。如此严重的税收流失不仅加剧了政府财政收入的失控,危害了社会公平,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步发展埋下了巨大隐患。偷税漏税带来的危害和影响很大,要想改变现状,笔者认为需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加大惩戒力度。税务部门对于偷税漏税行为的惩戒力度越大,个人、商户及企业的违法动机就越小。为此税务部门应在政府的主导下,积极联合立法部门,通过及时更新、改进相关法律条款,加大对偷税漏税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提高税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与思想觉悟,对于查实的偷税漏税行为从严从重加以惩处、绝不姑息,最终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威慑效应。
二是提高监查能力。偷税漏税行为发生的一个很大诱因是存在侥幸心理,要想让心存侥幸的纳税人主动全额缴税,只有在当他们意识到该行为要付出的成本比预期收益大的情况下才能得以实现。所以提高监查能力,就提高了偷税漏税被查实的可能性,从而从根本上打破这种侥幸心理。税务部门应联合政府各部门,在保护纳税人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加强信息共享,为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监查时强有力信息支撑。同时,通过信息科技手段提升工作效率,加大偷税漏税行为查处。不断提高税务工作者的思想素质及业务能力,加大对税务工作者的培训,使其适应信息化背景税收管理方式改革,增强税收监查工作能力。
三是加大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加大税务法的宣传力度,需做到全民参与全民有责。把税务法相关知识纳入财务人员上岗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拓宽宣传渠道,以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电视等途径进行重点式宣传,从而最大程度强化全民纳税意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发展。(杨炎亮 贵州省镇远县青溪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