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论述摘编》一书出版发行,系统性的概述了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树立正确权力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党员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谁赋予,就应对谁服务、对谁负责,这是对权力运行进行约束的基本准则。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权力决不是私有财产,运用权力的前提是以人民为中心,决不能背离民之所想,更不能以权谋私、中饱私囊。因此党员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始终将权力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四下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心、民意,用手中的权力为群众解决愁难急盼问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为民谋福祉。
勇于自我革命,完善权力监督的制度。十九届六中全会将“坚持自我革命”凝练为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立于不败之地、不断取得胜利,关键在于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是党自我革命的最关键所在,自十八大以来,权力的监督体系在自我革命中不断完善,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因此要构建完整严密的党内监督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纪检监察系统要依据权力监督的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公职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基层干部队伍。
强化人民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权力是把“双刃剑”,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手握人民赋予的权力,如果没有权力监督制度,权力会失去制约,必然导致腐败现象的滋生。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反腐败斗争最有力的利器,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措施。建党以来,监督体系不断完善,从党内监督到公开监督,逐步实现全党监督、全民监督、社会各界监督有机统一。权力来源人民,因此人民监督是理所当然的,具有其客观性、全面性、真实性,加强人民监督是党执政的必然要求。在基层,要让群众全程参与权力的监督,行政职能部门就要挖掘监督的方式、搭建监督的平台,这样权力才能在阳光在运行,约束权力行使,保障人民权利。
国内外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的情况、新的问题不断涌现。在面对挑战和风险时,党员干部要始终秉持“慎微、慎独、慎行”的原则,在人民监督之下,正确行使权力,有效地解决党、国家和人民面临的问题,让权力在阳光在运行。(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富岭镇选调生 谢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