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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需多点开花共同发力

2021-07-21 10:43:25 | 来源: 中廉在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扛稳粮食安全的重任,稳步提升粮食产能,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坚决遏制各类违法乱占耕地行为。耕地保护涉及国家粮食安全,关乎14亿人生存问题,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不能有任何闪失。但由于村民对耕地保护相关政策认可度不高、住宅建设合理用地得不到保障、相关部门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的出现,给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的推进带来了很大阻碍,需加大重视。

1.加强宣传,入脑入心。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组织召开村民小组会,开展深入细致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法律法规,宣传当前国家政策要求,向群众讲清楚当前的形势和国家打击违法用地、维护用地秩序的决心。坚持法律法规和政策底线,坚决拒绝不合理诉求,是非对错当面讲明,整改措施当面讲明,时限要求当面讲明,得失利弊当面讲明。

2.疏堵结合,强化服务。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划拨或改变一部分土地性质,满足农户建房申请需求。对于确需占用耕地的,可通过储备补充地指标、实施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等途径落实占补平衡。充分尊重村民意见,不提倡在集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强制村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3.落实政策,严于执法。对2020年7月3日通知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处理。一是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立即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二是对非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立即责令停止建设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三是农村村民不按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的,要立即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查处。四是对边报边建的农村村民建房,责令停止建设,审查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完善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限期拆除。

有效遏制乱占耕地建房,需从实际出发、分步整治、分类处置,态度坚决“零容忍”,方能护住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杨炎亮 贵州省镇远县青溪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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