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党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老百姓常讲,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的是干部。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都会被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组工干部更应带头对自己“狠”一点,对工作“实”一点,对群众“亲”一点,当好“风向标”。
要带头当好拒腐防变的“风向标”。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正确行使权力,生活上更要严格自律。大量事实表明,如果领导干部在生活作风上不检点、不正派,在道德情操上打开了缺口,出现了滑坡,那就很难做到清正廉洁。同时应注意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要时刻检点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做“两面人”,做到台上和台下一个样,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一个样,有监督和没有监督一个样,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要带头当好真抓实干的“风向标”。万里长城不是吹出来的,是一块一块铺出来的。实干就要狠抓落实,要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具体,脚踏实地、少说多干,真正做到对工作尽力、对岗位尽职。衡量领导干部的工作做得怎么样,人民群众说了算,得看为群众办了多少事,办得怎么样。
要带头当好当心系群众的“风向标”。时刻铭记干群是一家,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要把办群众事当做办自己的事来办,对群众说话,要用群众的语言,不打官腔官调。努力做到在感情上贴近群众,思想上尊重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听群众的心里话,用实实在在的工作取信于民。(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黄坑镇政府 林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