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对新发展阶段的组织工作、组织部门、组工干部提出了更高、更新、更严、更实的要求。笔者认为,组工干部作为组织工作的专责干部,要严格按照“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建设要求,努力在政治建设、钻研业务、改进作风方面“先干一步”,推动《条例》要求和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在政治建设上“先干一步”。组织部门是政治部门,组工干部则是政治干部,政治属性是组工干部的第一属性。广大组工干部要强化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性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自身建设和业务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实理论武装,强化思想淬炼和政治历练,站稳政治立场、把稳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在钻研业务上“先干一步”。业务本领是组工干部开展好组织工作的基础和保障,业务精则工作质量高、工作成效明显。广大组工干部要将学习组织工作业务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好落实,积极参加上级组织部门开展的各类专题培训和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线上线下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基层党建、干部、公务员、人才、机构编制、老干部等业务知识。同时,搭建业务交流平台,通过组工业务讲堂、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开展组工干部业务交流,促进广大组工干部强化学习提升,增强业务能力,提升做好组织工作的看家本领。
在改进作风上“先干一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广大组工干部要秉持“作风就是战斗力”的理念,持续深入抓实作风建设,以扎实的作风保障工作有效落实。带头落实精文简会要求,持续改进文风会风;坚持常态化调研,带着问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将调研情况作为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第一手资料;持续深入为基层减负,安排工作不层层加码,不随意增加基层负担,让基层从无畏的事务中解脱出来,确保基层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接触群众、服务群众,推动组织工作瘦身、提质、增效。(张万顺 云南省西畴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