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指出要“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知事识人是选拔任用干部的基础,组织部门要紧紧把握考核关键环节,做到知事全面真实、识人精准到位。
一是把握“询”的环节,全面排查负面信息。采取函询或面询方式,与纪检、政法、公安等部门沟通,对干部进行全面会诊,切实排查干部可能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从源头杜绝带病提拔。要经常询,采取定期沟通或发现问题及时通气的方式实施,切实准确掌握干部的负面信息;要及时询,尤其是面临选任等重要事项时,要征询截止最近几天的情况,防止在临近任命前出问题;要密切询,组织部门要与纪检等相关部门建立简便有效的沟通机制,当提出查询需求时,对方能够快速处理,快速反馈结果。
二是把握“测”的环节,广泛了解群众评价。民主测评因其不记名、隐蔽独立,能够消除测评人员顾虑,往往能够得到真实的情况反映。虽然不能唯票定性,但通过分析测评情况,与其他方面结合,往往能够作出更准确判断。测评内容设置要精,要结合考核对象岗位职责分类设置,突出关注重点,既测正向,又测反向,繁简相宜,让测评人员易理解、易判断、易填写。测评人员选择要广,要有一定的数量基础,既要有上级、同事,还应有下级、服务对象,工作密切接触人员要尽量全员参加,不能选择性参加。
三是把握“谈”的环节,深入掌握综合表现。谈话是考核干部的核心环节,谈话质量直接决定考核质量。谈话的准备要足,通过查看个人档案、述职报告、单位总结等材料,了解考核对象的岗位职责、平时工作等基本情况,必要时简要列出谈话提纲。谈话的掌控要巧,要针对不同的谈话人采取不同的简略,保持态度和蔼,鼓励谈话人说实话、说具体事例,对空谈跑题的,要及时引导到主题上来,对说得含糊不清的,要及时提问核实清楚,对说法自相矛盾的,要确认其真正想表达的意图。谈话的记录要准,要如实记录谈话人表达的意思,尽量保持原汁原味,不能曲解和误记,在把握不准的时候,要与谈话人核准。
四是把握“看”的环节,详细查证工作绩效。百闻不如一见,通过现场察看,可以更好的挤出水价、去伪存真。要带着问题看,看成绩有没有被夸大、不足有没有被掩盖,特别是在谈话中大家反映不一致的,要通过察看做出判断。要突出重点看,看工作第一现场,看完成任务过程中的台账痕迹,看创新成果实物,比如说要印证学习抓得紧,就看一下读了哪些书、书上有没有划痕,没有有做笔记,有没有撰写心得体会等。要仔细甄别看,对于多人共同合作攻关的成果,要看考核对象在其中发挥的作用,要防止把大家的成果都归在一个人头上,要挖掘出个人真正的贡献。(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委组织部 李小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