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把党一百年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组织工作的丰富实践和成功经验进行了充分地总结凝练,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坚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开创党的组织建设新局面。
实现党内法规建设“新发展”。《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巩固了党的执政地位、改善了党的执政方式、提高了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深入推进了依规治党的进程,有助于实现党中央“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要求,为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添砖加瓦,推动了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
提供开展组织工作“新遵循”。《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首次进行概括,对党的组织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明确了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战略布局和目标方向,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党的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抓好学习贯彻落实“新任务”。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融会贯通,确保党中央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党员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学习、遵守、执行《条例》,不断增强政治担当、使命担当和责任担当,切实加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主动性、自觉性,学以致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奋力谱写新时代组织工作新篇章。(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委组织部 王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