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指导合理调整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范围,优化驻村力量,拓展工作内容,健全驻村机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把严选人关,驻村开好篇。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是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排头兵”,《意见》对驻村队伍成员选拔的基本条件和选拔方式进行了明确,面对新的工作任务,坚持把政治过硬挺在前面,把“政治素养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放在第一条。新的工作任务,必然有新的“娄山关”在前,驻村工作选人必须“工作能力强,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他们肩负着党的重托和群众的期待,是去农村一线干实事,选人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驻村工作千条万绪,正是锤炼干部的最好熔炉,各级党委及相关单位要按照《意见》的要求,选出一支能真正沉下身心进行驻村帮扶的队伍,并在其中担当作为。
守住责任田,驻村赋好能。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到农做什么,《意见》明确给出了答案。《意见》指出了驻村工作要落实好“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提升办事服务”四项工作任务。要在帮助村级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上下功夫,推动村干部、党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不断推动加强村级队伍建设,不断推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在帮助村级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上下功夫,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加快发展乡村产业,推动农村重大任务落地见效;要在帮助村级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乡村善治水平中下功夫,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要在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上下功夫,推动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经常联系走访群众,用心用情帮助群众解决热点、难点、痛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紧握管理尺,驻村凝好力。制度是推动工作的有力保障,《意见》对驻村工作队伍的考核和保障都提出了明确要求。进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办公条件、居住环境、服务对象都发生改变,但工作纪律、组织关怀依然不变。从“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村”到“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再到“派出单位加强跟踪管理,每半年听取1次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汇报。”无不彰显从严管理驻村干部的尺度;从“驻村期间,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到“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再到“强化保障支持,加强关心关爱”无不彰显厚爱驻村干部的温度。驻村干部队伍要真正沉下身,驻下“心”,主动在驻村帮扶中担当作为,在乡村振兴的大舞台中干事创业。(欧广剑 贵州省剑河县观么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