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安排部署,充分彰显了党中央“除恶勿尽”的强大战略定力和坚定的决心意志。
自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全国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清除了一批毒害基层政权的村霸恶痞,端掉了一批犯罪“保护伞”,有效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和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氛围,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拍手称赞。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更高水平、更严要求、更大力度地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是赢得民心的一件大好事,更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有效举措。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继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是完全有必要的,也是得到人民拥护的,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强化督导考核评价,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以“秋风扫落叶”的态度重拳出击,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坚决防范黑恶势力卷土重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龙俊 贵州省剑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