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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不摧 有畏有为

2021-04-15 13:27:33 | 来源: 中廉在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篇幅简短十九条,涵盖指导思想、处理原则、处理方式、处理步骤,字字珠玑、一针见血。“事必有法,然后可成”,《规定》对组织处理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指导意义,有效推动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追究有机融合,织密干部管理监督制度网,为壮大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提供了有力保障。

利剑高悬,从严治党,注入“清醒剂”,常清“政治污垢”。依据《规定》,组工干部要统筹好学习和落实,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地落实;要凝心聚力强基础,着力强化党建引领、民生改善,千方百计破难题。组织部门要审视发展空间、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精准定位任务目标、明确深厚历史底蕴、塑造良好政治生态。在我们党的百年华诞之际,更要在回望烽火硝烟、艰难曲折的党建历史中体悟习主席为什么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体悟“党是领导一切的”如何在工作实践中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体悟如何从党建历史中汲取智慧并应用于新时代的“伟大工程”之中。

利剑出鞘,严实并举,点亮“指明灯”,常搭“政治脉搏”。《规定》第七条明确了组织处理情形,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作出了明确要求。作为组工干部定要要坚持《规定》学习和落实情况“两手抓”,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履职尽责的能力。对标最优最好,重新审视、重拾信心、重塑形象,以解放思想、坚定谋划事的信心,担当作为、下定干好事的决心,狠抓落实、保持干成事的恒心,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组织工作,汇溪流为汪洋。紧盯研究部署、推进落实、跟踪问效等关键环节,进一步用好问责利器,把责任具体到个人身上,时时念好廉政“紧箍咒”,用好纪律“护身符”。

利剑斩污,严管厚爱,发出“动员令”,常做“政治手术”。始终把《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严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要深刻学习领会《规定》内容,深入超前研究谋划,着力推动规定落实,整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作风,推动政治作风持续好转。大胆选用站位高、肯作为、廉作风的优秀干部,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提供展现的舞台,让有“为”者有“位”,推动形成真抓实干、比学赶超的优良作风。作为组织部门还要突出党建引领,党建与作风建设相结合,织密党组“一张网”,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下好组织工作“一盘棋”。(青海省尖扎县委组织部 马宗兴)

责任编辑:万海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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