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这是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战略布局,以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态度,有序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近年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依然任重道远,需要组织部门和各党员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久久为功,以实际行动做全面从严治党的表率。
一是“打铁还需自身硬”。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组织干部是广大党员的风向标,是党的作风建设的关键。在思想、行动上必须够“硬”,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守规矩、做表率,才能让其他干部心服口服。因此,在新形势、新任务下,组织干部要始终做到对党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节欲淡定,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拉紧欲望“闸门”,恪守从政做人道德底线。
二是坚持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在实践中选人。当前正值市县乡镇换届的关键时期,干部的频发变动、“带病提拔”,稍有不慎,就会违反党纪国法,对当地的政治生态造成恶劣影响。组织干部必须认真把握好选拔干部的标准,坚持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在实践中选人。同时拓宽干部选拔的渠道,改进干部选任机制,优化程序,流程再造,从根本上解决以票取人、以分取人、以年龄划线等问题,争取选拔出更多像云南楚雄州80后白头干部李忠凯这样为基层干事创业、分忧解难的好干部。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工作,而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久久为功,永不停步。一方面组织干部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以严格的标准助推发展,抓好党政建设与业务的深度融合,以严明的纪律落实好“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擦亮用好巡察“利剑”,推进管党治党的规范性。
另一方面组织干部应把容错机制落到实处,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现阶段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坚期、转型阵痛期、增速换挡期的三期叠加,一些党员干部在改革道路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新的问题和挑战,特别是从基层的实践来看,改革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有探索就难免有失误。事后容错,才能鼓励事前试错,才能激发敢闯敢试的热情。干部对事后容错有明确预期,就会自然产生甩开膀子干的动力。因此组织干部必须认真总结组织处理工作经验,与有关党内法规相衔接,让容错过程用公开展示公信力、引导力。同时还需坚持容纠并举,容错不是纵容,而是要及时纠错,避免再走弯路。
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多措并举,从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协同推进,必须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把制度建设和思想教育结合起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海南省东方市审计局 陈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