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这是第一部专门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和重要遵循。贯彻执行好《规定》,要燃烧好理论学习、信念宗旨、作风作为这“三昧真火”。
贯彻执行《规定》,要燃烧好理论学习上的“认真之火”。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学才能上进。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规定》是党中央加强顶层设计,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后起草的一部党内法规,很大程度上弥补了现行党内法规在组织处理工作方式、程序、要求等方面的不足,为新时期党的组织处理工作提供了“新钥匙”“助推器”和”导航仪”,更为新时期党员干部在遵纪守法、忠诚有为、修身律己等方面注入了“清醒剂”,提供了“方向标”,下达了“进军令”。我们要紧密结合当前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深悟透《规定》,对照自己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等方面的不足,将《规定》作一门“必修课”,外化于行,内化于心,坚决打好“理论桩”,补足“精神钙”,筑牢“思想魂”。各级党组织也要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等渠道,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对《规定》的学习,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贯彻执行《规定》,要点燃好信念宗旨上的“本真之火”。《规定》中明确指出“严肃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等问题”,出现“理想信念动摇,马克思主义信仰缺失,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违规参加宗教活动、信奉邪教的”要进行组织处理。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十八大之后,国家大力打虎拍蝇,许多党员干部纷纷落马,其中最大的一个原因就是这些人违背了初心使命,理想信仰出现了动摇,“不信马列信鬼神”,对党不忠不实,甘当“两面人”,把党章党纪当成“稻草人”,修身不正做“墙头草”,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最终自食其果,一步一步走上了不归之路。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作为党员要始终保持着“革命理想大于天”的理想信念,始终牢记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务宗旨,始终将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成自己的奋斗目标,筑牢政治信仰的“压舱石”,把牢政治思想的“方向盘”,在奋斗和奉献中追求人生理想,实现人生价值,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支持。
贯彻执行《规定》,要燃放好作风作为上的“求真之火”。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说过:“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党的作风正,人民的心气顺,党和人民就能同甘共苦。”在《规定》中也明确提到要对“工作不作为,敷衍塞责、庸懒散拖,长期完不成任务或者严重贻误工作”“在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问题上办事不公、作风不正”“弄虚作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等作风作为问题进行组织处理。在贯彻执行《规定》时,各级党组织要运用多种手段多种方式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发腐败斗争抓在经常、融入日常,正风肃纪整治“慢作为”,惩防并举杜绝“乱作为”,使之成为锻炼党性的“大熔炉”,强化纪律的“练兵场”,深化作风的“实践课”。党员干部自身也要严于律己,修身养性,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要心存敬畏,胸怀民生,手握戒尺,脚踏实地,不碰法律高压,不做思想上的“糊涂虫”,政治上的“墙头草”,行动上的“两面人”。(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羊生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