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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组织处理措施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2021-03-29 14:25:54 | 来源: 中廉在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该规定是第一部专门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强调:“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提高制度执行力,不仅靠干部自律,也靠监督他律,必须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处,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调整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

充分理解《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的地位和作用。该规定明确了组织处理的指导思想、方式、原则、适用对象等;明确了组织处理的适用情形,以及不予或者免予组织处理的情形;明确了组织处理的程序、影响期、申诉、纠正等规定;明确了组织处理文书材料制作保管,受到组织处理干部的后续管理、重新使用等规定。在实际操作中,要准确把握纪委等部门在工作中的界定与区分,明确组织部门的职能主要是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党内谈话制度、执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等方面,重点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健全组织内部监督机制。完善落实干部监督常态化机制,通过在日常工作中观察关注了解干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对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向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切实落实组织的关心关爱。做到将日常监督常态化,在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网上举报电子邮箱的基础上,注重将被动地“等”信息向主动地“取”信息转变,定期到基层了解情况,将重大情况及时与纪检、审计等部门联系通报,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确保监督处理落在实处。

建立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与纪委、公检法等执纪执法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建立干部日常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围绕干部平时管理和评价、使用干部,进行信息沟通、情况交流,分析有关动态,发现问题线索,研究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针对成员单位上报或通报的干部监督信息,组织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整合干部监督信息资源,动态掌握干部政治意识、违规违纪、勤政廉洁等方面情况,将有效信息纳入干部监督信息库管理。同时,及时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定期向上级反馈日常收集信息分析研判结果和干部监督联系会议审议结果,突出结果运用导向,凡是干部提拔交流使用必核查干部监督信息,为上级决策以及选人用人提供依据。(乐东县委组织部 张垒)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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