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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的领导 走好法治道路

2021-03-15 15:58:47 | 来源: 中廉在线

3月1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文章中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古往今来,良好有序的法治向来是治国之重器、善治之前提。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对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是时代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不忘初心和使命的行动指南。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通过自我革新取得了重大进展,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法治是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和表现。选择什么样的法治,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直接关乎民族复兴和国家富强,关乎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宪法中早已明确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并且在长期革命斗争和建设实践中,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成就。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主要体现在党具有立法领导权,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党中央报告;党支持和保证严格执法,为行政机关严格执行法律提供后盾和保障。通过党依法执政能力的提高和全体党员法治思维、法治能力的提升,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创造条件。同时党带头守法,坚持依法执政,树立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切实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首先要正确处理党和法律的关系,各级党组织要带头尊崇法律、学好用好法律、维护法律权威,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遵守法律的自觉性。要不断加强和改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机制、工作方式,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的引领,确保党统一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谢雯仪 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万海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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