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风气,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的“晴雨表”,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近日,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在换届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保证换届工作顺利开展。
一、“严”字当头,严明纪律,坚决维护严肃性。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明纪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可靠保证,《通知》规定,换届工作中要严明换届纪律,坚决维护换届工作严肃性,并提出了十个“严禁”,给换届工作做出指导。在换届工作中,要紧盯重点地区关键环节开展监督,加强对关键环节的分析研判,全面对换届风气问题进行风险排查,明确监督的重点地区、关键环节和薄弱部位,做到有的放矢、精准监督,我们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稍有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
二、“防”字贯穿,警示教育,坚决服从政治性。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二十二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深入开展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加强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明确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员的教育。《通知》强调,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始终,腐败问题与政治问题往往相伴而生、相互渗透,讲政治、顾大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腐败背后的政治问题,深刻理解中央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考量,才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才能让广大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都能在风浪考验中立得住脚,在诱惑围猎面前定得住神。
三、“实”字着力,夯实责任,坚决加强组织性。为全面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党的各级组织要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防范风险隐患,党的各级组织要牢固树立“抓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不折不扣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严格按照党的各级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分解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
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不断在自我革新;近年来,反腐工作不断深入;未来,在各项工作中,不断正风肃纪,修复一方政治生态。地方各级领导班子换届在即,不断从“严”要求,以“防”促廉,落“实”履责,教育各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等问题,攻坚克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海南省东方市新龙镇人民政府 李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