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生活中,各个领域都存在着令人厌恶又畏惧的潜规则:做手术给医生塞红包、孩子上学找人托关系等。基层换届选举工作亦是如此,小到安排电子红包、消费活动、网上转账,大到拉帮结派、拉票贿选、上下勾联,更为严重者上升到以钱谋权、收受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换届选举工作本是国家优化政治环境、为做好社会治理选人用人的关键环节,却被这些所谓的选举“潜规则”污化,其中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始终难以彻底清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保证换届工作顺利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2021年1月,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在换届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制度已有,纪律已出,做好基层换届,我们责无旁贷。
严明纪律,让换届“潜规则”无计可“潜”。
规则作为一种社会契约,是公众利益和个人正当权益的保障,是社会运转的秩序围栏,是公平正义的价值体现。少数人为了谋求私利,损害和侵蚀多数人的利益,违反规则而得不到制止和惩处,反而变本加厉,以至形成风气,违规行为就成了潜规则,可见潜规则是对“正规则”的破坏。因此,严明纪律,对违规行为进行提前预判,对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依规依纪处理,是政府精准、有据的治理。2020年7月,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正式强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要求:以严明的纪律、“零容忍”的态度、规范严谨的程序;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责任的局面。
严格监督,让换届“潜规则”无处可“潜”。
潜规则之所谓“潜”,是因为它并不在阳光之下,却在暗地里操控着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如何将换届选举的潜规则暴露在阳光下并进行有力打击,根本上需要强化部门监督和群众监督。一是组织部门对选人用人确保公平公正负直接责任,强化督查督导,把巡回督查与现场督导结合起来,把面上督查与专项检查结合起来,深入了解新问题,提高及时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二是让群众参与进来,让群众监督选举,让换届在阳光下运行。三是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职能职责,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仅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当事人,还要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形成震慑。(车璐 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