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保证换届工作顺利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2021年1月,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要求各地在换届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严明换届纪律,坚决维护换届工作严肃性。换届纪律从“十个严禁”出发。“十个严禁”为:“严禁结党营私、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说情打招呼、严禁违规用人、严禁跑风漏气、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干扰换届。”对一些拉帮结派,搞小团体的,为了选举上位贿选的,甚至是利用金钱来买卖官位的等,都将受到严厉处罚。反映出我国对干部任用的重视程度,体现出在新时代下我党对于干部选拔的透明性、公正性。
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始终。在换届即将来临之时,要给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让我们的党员干部在利益面前经受得起考验,服从组织的安排。并且要加强教育宣传,利用视频会议、内部办公系统、办公微信群等,宣讲警示案例,推送换届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以此来达到教育党员干部的目的。
坚持从严监督查处,始终保持严肃纪律的高压态势。对于换届选举,要深抓关键环节、薄弱环节。严格审查身份,防止“带病提名”。各地区组织部门联合监察部门对于各地区的选举进行风气监督和巡回督查,确保换届选举在公平、公正、透明的前提下进行。从实际出发,认真了解考察对象的生活作风、道德品质等,通过明察暗访,了解考察对象在党员干部和群众中的口碑。充分利用信访、“12380”举报受理平台,实时监测和了解换届风气状况。对于违反换届纪律法规的,一律上报,从严从速处理。
通过解读《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党中央整治不良风气的决心,也确保了新一届党员干部的清正性、廉洁性。同时,也为我们国家在新一轮的治理建设中注入了新鲜的血液。(林室均 海南省东方市司法局感城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