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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创平安、促和谐

2020-11-27 16:20:32 | 来源: 中廉在线

11月25日,为联合国确立的“国际反家庭暴力日"。近日,最高法与全国妇联、中国女法官协会联合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例就“前女友、前男友能否适用家暴法”给出了明确答案: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可以被认定为是拟制家庭成员,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该案例引发网友热议,“反家暴”再次成为社会热点话题。

2016年3月1日我国《反家暴法》正式实施以来,取得一定成效,社会对家暴的关注度日益提升。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家暴的发生概率和严峻程度依然不容小视。

今年内,就发生了山东22岁女子方洋洋被夫家虐待致死、藏族姑娘拉姆被前夫用汽油烧伤致死、陕西宝鸡两岁半幼童被生父抱摔致死、抚顺女童被生母及其男友虐待致重伤等等多起让人触目惊心的家暴惨案。尽管《反家暴法》已经执行数年,但在反家暴实践上,我们依然面临太多问题。

比如,《反家暴法》中的强制报告条款、报告制度,有被空之虞;家暴受害音在求助中遭遇推诿、踢皮球的现象仍比較普遍;对施暴的有效惩戒和矫正,依然面临望肘…

为了让《家暴法》落到实处,我们还要多措并举。首先,政府应出台并完善反家暴法实施细则,建设更加健全的制度,加强对家暴受害者的司法保护。其次,公安机关及时出警尤为重要,及时制止和震慑伤害行为。再次,联合执法,建立家暴纠纷处置长效机制,包括主动介入积极化解矛盾、发现高危家暴函告公安机关、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家暴案件定期回访等。

另一方面,虽然家暴违法的观念已经普及,并有越来越多的家暴受害者敢于公开维权,但“家丑不可外扬”、“清官难断家务事”等观念,依然在制约着反家暴的现实威力。刷新对家暴的认知,走出观念误区,仍要有潜移默化的推进。我们可以通过宣传引导强化公众的认识,破除错误观念,让“家暴违法”的概念深入人心;针对妇女儿童,加强关于自我保护和寻求帮助的知识培训,让家暴受害者求助有道。

对拳头说“不”,为受害者撑腰,把“反家暴保护网”越织越密,对家暴受害者开展多元化的保护和精准帮扶,营造友善和谐的社会氛围。(叶温洵 福建省顺昌县双溪街道中解社区)

责任编辑:万海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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