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是一个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多年来从未停止对“法治”的探讨。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法治建设工作的“11个坚持”,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在这里,笔者主要想要讨论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除了法治建设,关键还在于执法者是否能够秉公执法。在2018年8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他强调:“这要成为我们厉行法治的聚焦点和发力点。”只有促进公正执法,才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韩非子·有度》中提到:“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律无情,但人却有七情六欲,不是每一位执法者都足够成熟和公正,监管和权力的使用限制是一个亘古难题。我国这些年来对法律的研讨也在努力改善这一问题,以前重点讨论制定什么样的法律,而现在更侧重于如何科学地使用法律,如何限制执法用法者的权力,例如今年来为了加强疫情防控,司法部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转送群众和企业反应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简单粗暴以及过度执法等问题并进行处理,做到行政执法活动可投诉、可追溯、可监督。
公平正义乃国之基址。只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地执行法律,让良法善治成为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根基,才能维护法律权威,保障人民权益,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不断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官念,在法治轨道上处理问题。执纪执法者更要坚决抵制诱惑,做到刚正不阿,依规依纪依法地履行职责。相信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我们一定能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的法治蓝图。(颜亚楠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东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