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第22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文章中强调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
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正是因为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导,我国新时代法治建设取得瞩目的成绩。因此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全面依法治国,要完善法治监督制度。依法治国离不开监督体系的完善,我们要完善监督制度,不仅要强化外部监管,同时也要强化内部监督。在执法的过程中,必须要依据宪法和法律准则,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式实现内部行政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的统一,发挥监督聚力,创造良好的法治监督环境,才能够更好地发挥法治的作用,更好地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实保障。
全面依法治国,要强化干部的法治意识。法律是治国之本,神圣不可侵犯,作为党员干部,一方面我们要始终坚持法律至上的原则,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才能做到依法执政,严格执法;另一方面我们在树立法律信仰的同时,也要积极向群众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向社会传递正确的价值观,鼓励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事事依法而决,为国家法治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保障。(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江山镇人民政府 曹悦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