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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须以“实”为准、以“效”为目的

2019-10-28 12:53:10 | 来源: 中廉在线

扶贫工作是百姓最为关注、最为渴求解决的民生问题,是真正事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中心问题。“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现实基层扶贫工作中扶贫领普遍存在“群众无感,干部不满”的现象,既与党和国家的精神政策相背离,也难以让贫困群体获得长久的获得感、满足感,成为基层扶贫工作难开展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方面,源于机构改革后基层的自主治理权利、能力被减弱,作为基层治理主体的乡村两级组织开始转型,其中根本的变化是失去了财政自主性,主要依靠财政转移支付来维持运转,使基层组织逐步“悬浮”于乡村社会,成了单纯的政策执行者,治理行为具有鲜明的“眼光向上”的特征,唯上是从、政绩导向思维严重。同时基层干部工作任务量不断加大,不少上级部门单位以“属地管理”之名把许多行业部门的工作“甩锅”给基层政府,让基层干部疲于奔命,忙碌于海量的会议、报告、报表和核查之中,常常身兼数职,成为无所不能的“万金油”干部,这样,基层的很大一部分精力就会被分减,造成扶贫领域产生许多脱节、漏洞,甚至主观上去作假、搞形式、走过场,以期能按时“出色”完成既定任务。

另一方面随着党中央和各级政府对民生问题的不断关注,群众人权意识随之不断增强而义务意识却逐渐弱化,百姓中等、靠、要思想严重,出现一批“阿斗”式的贫困群体,他们不思进取,吃不得苦、受不了罪,主动学习提高、自强自立的意识薄弱,只等着政府“给鱼”“输血”而不思增强“自渔”“造血”能力,“马儿不喝水,不能强按头”,造成基层干部出力不讨好,两头受气的现象。

基于此,一方面要通过政策手段对基层加大放权,促进多放联动、齐抓共管;同时强化上级行业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主动担当,对基层减负,让基层既有治理的意识也有治理的能力、精力,集中力量放在切切实实的具体工作中,主抓落实而非留痕报告。另一方面,扶贫要先“扶志”,要加大对贫困群众主观能动的引导,激发百姓内生动力,令其主动作为,主动脱贫,主动谋求出路,不再出现“死猫扶不上树”的现象。如此,才能聚力凝绳,产生“1+1>2”的效果。再一方面,上级政府在对基层进行综治考评时应加强入户实地访谈结果对考评影响的权数,让群众对基层政权的工作成绩打分,促使基层干部当好“服务员”,切实做到“为民、务实”,以口碑换政绩。(陕西省府谷县文旅局 李义)

责任编辑:王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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