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和市委安排,结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巡察工作实际,派出1个专项巡察组对煤矿、危化品、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主管和监管职责的市县两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党组共28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专项巡察。9月22日,市委安全生产工作专项巡察组完成进驻。
本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项巡察时间共60天左右,专项巡察组将按照政治巡察要求,聚焦责任、作风、腐败等问题,突出“专”的特点,重点监督检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情况,深入查找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有差距、监管执法弃职失守、事故整改流于形式、基层监管队伍素质亟待提高等问题,特别是了解煤矿、危化品等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薄弱环节和虚假整改问题,以及安全事故频发地区主要领导履责不到位等问题。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联系信箱,对不属于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