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不孤,必有邻。”自古以来,高尚的人格魅力便如熠熠星辰,照亮人们前行的道路,赢得众人的敬仰与追随。对于党员干部而言,人格魅力绝非个人的附庸,而是承载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是推动事业发展、凝聚民心所向的关键力量。在新时代的浪潮中,党员干部唯有以高尚的人格魅力为基石,方能铸就担当之魂,肩负起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
干部,以干为要,实干担当是职责所在。但是干事创业绝非毫无章法、肆意而为,严守规矩和底线才是干事的基本准则。包拯一生为官清廉,公正执法,铁面无私,从不因权贵或私情而违背律法,在其任内,吏治清明,百姓安居,留下“包青天”的千古美名;焦裕禄一心为民,深入兰考县调研,带领群众治理“三害”,即使在艰苦的环境下,也始终严守党纪国法,从不利用职权为自己和家人谋取丝毫私利,用生命诠释了一名党员干部的忠诚与担当。他们的事迹无不彰显着规矩和底线的重要性。党员干部应时刻牢记使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功成不必在我,成功必定有我”的胸怀,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严守党纪国法,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规矩和底线的坚守,离不开牢固的法纪意识。“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树牢法纪意识,是党员干部用人格魅力管好自己的关键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党员干部应深入学习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管自己的重要论述,将其作为行动指南。同时,要将法纪意识融入日常工作,无论是制定政策、执行任务,还是处理群众事务,都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办事,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人格魅力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从政之基。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中,党员干部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唯有以人格魅力管好自己,严守规矩底线,树牢法纪意识,才能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初心使命,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壮丽篇章。(李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