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八妇女维权宣传月期间,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司法局为进一步提升铅山县公职身份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与专业素养,切实保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于2025年3月4日组织全县公职身份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江西省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相关知识,重点学习与大家日常工作中密切相关的条款内容。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永峰出席并作讲话。本次活动由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顾木英主持,县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由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顾木英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重点学习了法律援助服务形式、受援范围与对象、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供的材料、法律援助流程及管辖规定等内容,顾主任通过将法条规定与日常工作实践相结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参会人员对法律援助应知应会知识有了全面而深刻的理解。随后,还集中学习了《江西省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相关知识,顾主任对“补贴标准”和“特别规定”等内容做了详细解读。大家针对“特别规定”中第十六条规定,即具有公职身份的法律援助人员在本市区、县(市)办理法律援助事项,依照本办法规定发放法律援助补贴中的直接费用进行了座谈交流,大家一致表示适当提高公职身份的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直接费用,能进一步提高公职身份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更好地保障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同时也能激励更多的公职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壮大我县法律援助队伍力量,促进铅山县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发展。
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永峰作了总结发言,首先通报了局单位协调处理的有关事项,同时表示公职身份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是铅山县法律援助工作中的重要力量,大家要充分发挥好自身专业特长,为县法律援助工作贡献应有力量。最后就法律援助工作和执业纪律作了强调:第一,要对法律援助应知应会知识了然于胸;第二,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正面宣传,引导符合援助范围和条件的对象申请法律援助;第三,严禁参与法律咨询公司相关工作,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第四,要严守执业纪律和规矩,不触碰红线、底线,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进一步提升了铅山县公职身份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强化了法律从业人员的执业纪律。下一步,县司法局也将持续组织此类学习活动,不断强化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推动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迈向新高度,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众。(铅山县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