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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司法局为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2025-07-01 07:55:47 | 来源: 滕州市司法局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传承红色基因,汲取奋进力量,根据党中央和省委、两级市委的统一部署,6月30日上午,山东省滕州市司法局党组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活动,为党龄达到50周年的老党员上门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传递党的关怀与敬意。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吕卫民,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王彦超以及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加此次活动。

吕卫民来到王仁玉、刘锡苓、刘念标等老党员家中,把沉甸甸的“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挂在老党员们胸前,与他们亲切交流,关切询问他们的身体、生活等情况,并介绍深入贯彻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有关情况,通报近期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并仔细听取意见建议。吕卫民说:“感谢你们曾经为司法行政事业做出的贡献,这是党组织给予你们的肯定和荣誉。”他希望老党员们多多保重身体、发挥余热,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

金灿灿红彤彤的纪念章,见证着党的风华正茂,是对老党员对党忠诚、为党奉献的高度认可,也是对老党员坚守初心、践行使命的充分肯定。老党员们纷纷表示,纪念章不仅是荣誉和褒奖,更是责任和激励,一定要再接再厉、继续前行,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一朝入党、一生为党,退休不褪本色、离岗不离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弘扬优良传统,为司法行政事业贡献“夕阳余热”、增添“银发力量”。(机关党委)

责任编辑: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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