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长治市中院副院长张有权带队先后深入平顺县人民法院石城法庭、潞州区人民法院马厂法庭、襄垣县人民法院下良法庭专题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张有权实地查看了法庭诉讼服务大厅、审判法庭、办公区域、调解室、餐厅等场所的设施配备和使用情况,认真听取了关于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情况报告;详细询问了法庭今年以来收结案情况、审判质效指标完成情况;参与、助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情况,并就如何进一步深化 “枫桥式人民法庭” 创建提出了指导意见。
一要积极打造品牌法庭。今年将评定第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要以此为契机,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充分挖掘地域文化和特色资源,通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婚姻家庭纠纷化解、服务乡村振兴、服务旅游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形成亮点工作,以特色审判服务群众司法需求。
二要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把案件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 锚定提质增效目标不动摇,充分发挥案例库的类案指引功能和法答网的权威解答作用,强化裁判文书的证据审查、事实认定和裁判说理,提升文书质量,促进实现服判息诉、定分止争。
三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大局,积极参与、助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的协调沟通,抓实做好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持续强化队伍建设。要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及自学,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能。要积极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深入整治“冷横硬”“庸懒散”“推拖浮”等司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持续改进作风,更好履职尽责。(宗飞 闫乾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