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在第38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6件“2024年度山东省检察机关毒品犯罪检察优秀案例”,滕州市检察院与枣庄市院接续办理的“牛某等人非法买卖制毒物品、非法持有毒品、洗钱、妨害药品管理案”入选。
该案中,牛某等人行为跨越“依托咪酯”被列管为精神药品前后,检察机关根据列管前后“依托咪酯”不同法律属性准确定罪,确保不枉不纵,罚当其罪;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向上游延伸追加取得生产原料过程中涉及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从源头上铲除犯罪土壤,向下游深挖全力追缴赃款并追加洗钱犯罪,提升打击毒品犯罪质效。
本案由该院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并引导侦查,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因案情重大复杂报送枣庄市院审查起诉,该院检察官被抽调全程参与案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