飒飒秋风至
翩翩学子归
九月开学季
大同法院
“开学第一课”青少年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全面启动
法治副校长纷纷走进校园
赴一场秋日法治之“约”
让我们一同感受法治进校园的别样精彩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法治素养事关社会文明程度和法治建设进程。为切实履行好法治副校长职责,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9月3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怡红以大同市第二中学法治副校长身份,为该校2500余名师生讲授秋季“开学第一课”。
“校园欺凌有很多种,不仅仅是殴打、恶语攻击,还有冷暴力、勒索钱物等。当你遇到或者看到校园欺凌是忍气吞声、熟视无睹,还是勇敢地说出来,告诉老师和家长?”
“网上有人要我的个人信息、银行卡号,能不能为了贪图小便宜提供给对方或者帮助其转账等,如何才能避免成为网络犯罪的帮凶?”
“网络游戏很精彩,一旦沉迷危害大。互联网是把双刃剑。年少的你,如何做到用网有方、恋网有度,有效避免网络游戏对自己的危害?”
“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青少年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但绝不纵容。”
“网络才认识一两个月的‘朋友’约我线下见面,要不要去?什么人能做朋友,什么人不能做朋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如何才能确定正确的交往对象?”
……
授课中,张怡红以法治教育为主题,结合中学生年龄特点,用通俗的语言、真实的案例,巧妙地介绍了校园欺凌、网络安全、电信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法律知识,深入解读了《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青少年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同学们要自觉远离校园欺凌、预防违法犯罪、杜绝不良行为,主动学习法律、敬畏法律、运用法律,不做暴力的欺凌者、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不断提高明辨是非、自我保护能力,提升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
在场学生纷纷表示,此次法治教育课受益匪浅。通过聆听授课进一步加深了对维护校园安全、加强自我防范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认识,今后要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青年。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制度作用,积极推进法治副校长实职化运行,持续深入开展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创新完善普法宣传教育形式,让法治教育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个孩子的青春成长之路,以“润物细无声”的司法保护温度,全力护航全市广大青少年健康茁壮成长。(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