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榆林市吴堡县辛家沟镇景家沟村的包村干部,我深知自己肩负着推动乡村发展、服务村民的重任。在日常工作中,不仅要关注村里的经济建设、民生保障等实际事务,还需重视文化建设对乡村发展的深远影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主体性的重要论述,对我们在乡村工作中更好地挖掘、传承和发展本土文化,提升乡村文化自信,具有至关重要的指导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任何文化要立得住、行得远,要有引领力、凝聚力、塑造力、辐射力,就必须有自己的主体性。”在景家沟村,独特的民俗文化、传统技艺和乡村故事,都是本村文化主体性的具体体现。巩固文化主体性,是我们在文化意义上形成坚定的自我,自觉担负起乡村文化发展使命的基础和前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伟大实践,推动了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形成,同时也在其指引下不断发展。在习近平文化思想中,始终贯穿着在坚定文化自信、确立文化主体性的过程中做好“两个结合”这条清晰主线。文化主体性是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原创性、标识性概念。
文化主体性内涵丰富、意蕴深远,可从三个方面来把握和理解。首先是“一个特性”,即精神上的独立自主。习近平总书记从精神独立自主的角度强调文化主体性,指出“坚定文化自信,是事关国运兴衰、事关文化安全、事关民族精神独立性的大问题”“如果没有自己的精神独立性,那政治、思想、文化、制度等方面的独立性就会被釜底抽薪”。在景家沟村的文化建设中,我们要坚定地立足本土文化,保持精神上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不盲目跟从外界,不为各种错误观点所左右。比如村里的传统手工艺,承载着先辈们的智慧和技艺,是本村文化的瑰宝,我们要积极传承和发扬,让其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这是我们村文化主体性的本质属性,是我们村在时代发展浪潮中保持独特魅力的有力支撑,也是我们在乡村振兴道路上,团结带领村民走出具有景家沟特色发展之路的重要保障。
景家沟村的文化如同一个生命体,其成长必须立足于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强调精神独立和意志自主。如果我们的文化没有主体性,过度依赖外界文化输入,就如同将自身生命体的成长依附于他者,不仅会失去自身特色,更会逐渐失去生命力。文化生命体是文化主体性的重要基础,建立在本村独特文化生命体基础上的文化主体性,才是最真实、最牢固、最有根基的。(薛红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