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民生问题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千万群众的阴晴冷暖。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在为群众办事情时,不能“代办”“虚为”“枉做”,而要始终坚持立足本职岗位,从实际出发,身体力行,真正把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想在实处,就要问需于民。“知屋漏者在檐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只有眼观民忧、耳听民声,诚心诚意倾听群众的“牢骚话”“埋怨声”,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对症下药。党员干部要敢于正视问题、直面挑战,把察民情访民意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第一步,要从细处着眼,从细节入手,深入服务对象、基层群众、生产一线等开展调查研究,走到群众身边问需于民,了解其最渴望最急切最需要解决的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列出真正需要的“实事清单”,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实招硬招,把每一件群众“小事”当成“大事”来抓,持之以恒把每一件群众事抓细抓实。
干在实处,就要问计于民。“党的血脉根植人民”,只有向群众问方法,才能汲取大智慧,为办好群众的事情凝聚力量。为群众办实事决不能“空喊口号”“搞花架子”,必须要主动向人民群众学习,脚踏实地、躬身力行,增强真能力,练就真本领。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打卡留痕、拍照造迹、找人代办的应付思想,防止“蜻蜓点水”、浮于表面的假动作。要始终以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干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强化宗旨意识,把“等着干”变成“主动干”,把“要我做”变成“我要做”,真正将人民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变成我们的“操心事”,着力解决好的群众急难愁盼,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实事办得好不好,群众说好才是好。广大党员干部在为群众办事情时要把人民满意作为根本标准,想在实处、干在实处,多用情多用心多用力,多想一步、想深一层,力争把每件事都做到群众心坎上。(云南省巧家县委组织部 苏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