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文化 > 书画 > 正文

刘彩兰书法艺术欣赏

2021-10-15 11:15:29 | 来源: 中廉在线

【个人简介】刘彩兰,陕西富平人。生于 1946 年,共产党员。现为:陕西省书法家协会会员、陕西省东方红书画研究院院长、陕西省毛泽东书法协会副会长、东方书画研究院院长、中国文化魂书画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六艺嘉韵书画艺术研究院院士、中国政法文化网毛体书法传承与保护中心高级研究员。

她出生书香门第,自幼酷爱书法,一直将书法艺术作为精神生活中的一大乐趣和爱好。多年来,她坚持不懈地临习历代大家名帖,在注重吸收古代大师营养的同时,经常参观和参加国内外书法大展赛又从中学习其精华自幼热爱书法,在长期的磨练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其书法作品被书法界高度评价为“宽厚大气,起云飞扬”。由于对毛泽东的敬仰和热爱,刘彩兰书写了大量的毛泽东诗词和文章,其书法作品走向了国内外并被各地博物馆收藏,受到了书法界一致好评。刘彩兰座右铭:同书结缘,乐于百年。座右铭

【艺术经历】2009 年荣获陕西省书画大赛三等奖,并多次在长庆油田,富平县书画活动中荣获一等奖。2012年9月,在湖南省长沙书画大赛中其书法作品荣获一等奖,并被授予“红色文化书法家”荣誉称号。同年,在北京盛世中国书画大赛中荣获金奖,被授予“百家名人”书法家。

责任编辑:王忠厚
手机版
毕业论文网
相关阅读
点击排行
编辑推荐
精彩图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 手机版
本站所刊登的视频﹑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廉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值班电话: 13031055678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41149号-1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041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